• 索 引 号:FJ00504-3002-2020-00019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刑罚执行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蔡村荣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31 14:35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闽狱字第51号

罪犯蔡村荣,性别1961712出生,族,居住地龙岩市新罗区因犯挪用公款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于201245日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刑期自2012920日起至2021918止,现在永安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01210永安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1214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012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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