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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来源:省监狱管理局 时间: 2022-03-20 09:44 阅读:{{pvCount}}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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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党委有关部署要求,3月18日,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专门发出《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全省监狱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全省监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民警坚定信心、快速行动、精准施策,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监管场所疫情歼灭战。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

  全省监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一线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从严从紧、迅速全面准确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省厅局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理解做好监狱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监狱疫情防控,坚决守住“零输入”“零感染”底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全省监狱疫情防控和监管安全双战双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要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监狱作为重点场所,人员高度密集,全省监狱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最重要工作和头等大事,做到思想再夯实,责任再压实,措施再落实,工作再做实,自觉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高于平时、严于地方”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突出“快、准、严、实、细”,严格居家备勤、集中隔离备勤、封闭执勤管理措施,严格进监人员、车辆、物品管理,坚决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强化督导检查,把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切实形成闭环管理,做到防控工作人人有责、人人知责、人人尽责,坚决防止疫情防控中出现断档和盲区,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

  三、要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

  全省监狱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厅、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大力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把疫情防控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监狱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突击队、先锋岗作用,运用网格化、信息化机制,把各项防控措施覆盖到每位民警职工。要加大关心关爱力度,积极改善民警伙食和执勤备勤条件,及时了解掌握民警职工尤其是“双警”“双一线”民警家庭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要把党员民警在打赢疫情歼灭战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识别干部、考察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深入挖掘提炼,及时宣传表彰,凝聚起打赢疫情歼灭战的强大正能量。

  四、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常态化开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全省监狱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省厅关于民警八小时外管理、省局疫情防控“十严格十一律”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及共同生活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不信谣、不传谣,带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杜绝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集中隔离备勤与封闭执勤的临时党支部,要常态化开展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避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严防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提高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和科学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防止防控措施层层加码、一刀切、简单化。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及时约谈、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局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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