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您的钱包,我们不怕麻烦,您也别嫌啰嗦……
来源: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时间:2023-08-14 09:55


照顾?减刑?

别接!别信!

提高警惕!


  近日,永安监狱罪犯王某收到家中来信,说接到陌生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说可以交些钱探监。

这条信息

让民警,甚至罪犯都哭笑不得

一些话,说了无数遍

但为了您的钱包

我们就再再再说一遍!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改造生活、法律奖励,都有着极为严格的法律规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相继出台,为监狱的执法管理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需要经过监狱、检察院、法院等多个部门的层层审核审批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以调换工种、“拿高分”、托关系照顾、帮助办理减刑假释为名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


接到类似电话立即挂断报警!

  民警提示:

  罪犯入监后,监狱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亲属寄《入监通知书》,罪犯入监教育期满后,会通过电话或信件告知亲属其所在单位及具体的会见时间、通信地址等。罪犯在服刑期间,监狱将给每名罪犯设立一个独立的汇款账户,汇款需求及账户信息由罪犯本人告知,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均不可信,如有特殊情况,民警会通过监狱官方固定电话通知罪犯亲属,告知相关情况,不能使用个人电话联系,更不可能发信息给罪犯亲属。再次提醒:只要不是罪犯本人电话或亲笔信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

  试图给服刑中的亲人“走捷径”,一旦相信那些能够花钱办事的骗局,最终必然是人财两空、得不偿失,而且还影响罪犯的改造。

再再再强调

陌生电话一律别接

涉及“钱”的一律别信

守法守规走正道

真诚真心规劝是直道

行贿受贿拉拢腐蚀是歪道

要听真话走正道

谢绝歪门邪道

保住你的钱财

教育你的“人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永安监狱)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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