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随着法槌一声落下,被告人刘某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为严厉打击狱内再犯罪,维护监狱监管秩序,8月28日上午,洛江区人民法院在洛江监狱狱内法庭公开审理刘某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一案。
2021年8月,刘某因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入监后四次重大违规,甚至在监狱给其下发《狱内又犯罪危险告诫书》后,仍漠视法纪、屡教不改,严重破坏正常的监管秩序。目前,刘某虽余刑仅剩十多天,但为维护法律的威严和监管秩序,监狱以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将刘某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庭审现场,审判长宣布开庭,并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庭调查及辩论阶段,刘某未提出异议,当庭认罪认罚。经合议庭评议,洛江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罪犯刘某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
“多次严重违规违纪,不思悔改,不但减不了刑,还被加刑,本来就不长的刑期,反而越来越长。”“无视监规纪律,我行我素,混刑度日,只会让自己的改造之路难上加难!”“不管刑期长短,都应该从他身上吸取深刻的教训。”多名旁听了公开审理的罪犯在庭审大会后感慨。
此次公开审理是开展监管安全警示教育的“活教材”。以案释法,严惩狱内违法犯罪,提高罪犯法纪意识;以案明纪,让罪犯“零距离”体验监狱“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以案促改,在罪犯中形成高压威慑,从而自觉遵守监规纪律,筑牢监管安全根基。
(陈兆军 方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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