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起跨越高墙的“履行金桥”
来源: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时间:2025-03-03 09:59

在泉州监狱民警和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的见证下

被告人高某家属向四名被害人

当场退赔部分款项

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高某将用服刑期间的劳动所得

以及刑满释放后的收入

分期支付剩余赔偿款项

收到赔偿款的被害人

向民警及执行法官由衷致谢

  高某是一起诈骗案中的被告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间,高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谎称要给工人发工资,以资金周转和微信、支付宝限额为由,诱骗被害人曾某、刘某等向其指定账户转账十余万元。得手后,高某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为应付被害人讨债,拖延还款时间,高某将一份伪造的房产证抵押给被害人。案发后,高某主动投案自首。经法院审理,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2.8万余元。

  退赔情况是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重要考量因素,教育和引导罪犯积极退赔也是修复被犯罪行为损害的社会关系、推动监狱治理和社会治理有机融合的重要环节。在泉州监狱民警和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次教育与敦促下,最终,高某通过泉州监狱民警联系家属,履行财产性判项,配合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该案实现纠纷圆满化解

是监狱和法院联动工作成效显著的有力印证

为进一步开展好恢复性司法活动

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泉州监狱还和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召开

“执监联动工作推进会”

共同签署《共建执监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

联合促调

打造执监联动“新格局”

  泉州监狱、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创新“监狱+法院”联动执行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反馈等制度,定期开展会商,共同做好罪犯及家属的思想工作,搭建罪犯与被害人沟通的桥梁,提供罪犯家属与被害人协商的平台,引导罪犯以真诚的悔罪态度取得受害者的谅解,打造合力化解矛盾的新格局。

跟踪问效

破解刑事退赔判项“执行难”

  对于罪犯和受害者达成的和解协议,泉州监狱、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加强跟踪问效,督促罪犯按期履行财产刑。监狱积极教育引导罪犯通过自身劳动及家庭帮教履行财产性判项义务,并将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作为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重要考量因素,有效破解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问题,让财产刑不“空判”。

良性修复

源头预防犯罪“再发生”

  对于积极履行完毕民事赔偿、足额缴纳罚金的罪犯,法院及时为其开具结案证明,引导罪犯用积极赔偿受害人的实际行动修复社会裂痕,助力罪犯回归社会,促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接下来

泉州监狱和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将继续加强合作

深化联动执行机制

凝心聚力共促恢复性司法活动

助推刑罚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 | 泉州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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