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洛江监狱便民服务中心迎来一位特殊访客——刑满释放人员沈某。他手持一封手写感谢信、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及一面用新生后第一份工资购制的锦旗,“这是我一生的纪念。”
一纸“三假”档案
半生漂泊无依
年少时,沈某被拐卖到莆田市的一户人家,但经常和养父母吵架,仅生活了几年时间,便离家出走。没有文化的他,不知如何取得合法身份,在社会上跟“大哥”干一些游走于法律边缘的事。最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刚入监的沈某,改造并不顺利。因为没有户口,胸牌的名字后面都要加上“(自报)”二字,这让他始终带着“三假”人员的自卑标签。其他罪犯的一句“沈十八”的绰号,总会刺激得他整夜失眠。
“没有正常的身份,出狱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辈子就这样了,谁也救不了我。”在民警与他谈心谈话时,沈某要么沉默以对,要么言辞抵触。发现沈某的抗拒源于对“身份污名化”的敏感后,监狱首先组织管教民警研究制定了思想转化诊方:安排民警加强对其在日常改造生活中的一对一疏导,用《弟子规》诵读、团体沙盘治疗等方式化解其自卑心理。其次,组建工作专班,联合石狮市、莆田市两地的司法局、公安局户政部门,破解身份困局。
多方联动破局
从“三假”到“新生”
根据沈某自述的被拐经历,洛江监狱与莆田市司法局、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多方探查,并多次商议具体解决方案:“我们先尝试与沈某的养父母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愿意接收沈某。如果养父母拒绝接收,再通过全国基因库帮他寻找亲生父母,确认真实身份。”
然而,由于时隔许久,沈某的养父母否认与其的收养关系,且基因比对也未能找到亲属信息。各方商议后,最终决定再联合其他部门一起寻求方法,尽力为沈某协调办理集体户落户,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但民警查询政策后得知,集体户落户只能在福利机构才能落户,可沈某已过18周岁,不符合面向未成年人的福利机构收养条件。
“几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解决沈某落户问题困难重重。”经过近半年之久的多单位共同沟通协商,石狮市司法局同意接收沈某,并与公安部门联合推进沈某落户后续工作。
从迷茫到笃定
身份重启人生新篇章
为确保沈某落户顺利实施,在沈某刑满释放前,洛江监狱民警一行专程前往石狮市司法局、公安局确认方案可行性。在沈某刑满释放当天,民警将其送至石狮市司法局,并郑重叮嘱道:“你到石狮市工作生活一年后,就可以办理正式落户了。要好好珍惜这个机会,迎接新的生活。”
回归社会后,沈某报名参加了机械操作培训,如今已能独立完成基础工作,尽管薪资还不高,但他认为踏实劳动的感觉,比过去浑浑噩噩的日子要安心百倍。更令他感动的是,监狱科室领导、监区民警等人持续关注其过渡期生活,定期回访并提供心理疏导。“他们不仅是管理者,更是人生导师。”沈某提到,监狱中学习的《弟子规》与每天誓词内容,如今成了他自省的“精神指南”。
在感谢信中,沈某写道:“拿到身份证那天,我对着镜子看了很久,终于敢正视自己的脸了。”从“隐形人”到公民,从囚徒到建设者,沈某的蜕变印证了一个真理:司法不仅是惩戒,更是救赎;身份不仅是标签,更是希望。当制度的刚性与人性的温度交融,每一个迷途者都能找到归家的路。
来源 | 洛江监狱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