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系列新闻
让“神秘”的监狱再次被大家所关注
作为监狱人民警察
时常会听到一些“谣言”

以上
都是谣言!

借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机会
我们来澄清这些“小道消息”
揭开监狱的“真面目”

谣言1:监狱里伙食不好,每顿都是稀饭加馒头?
罪犯每天吃3顿饭,每顿饭按照科学配比搭配蔬菜和肉类,由监狱配餐中心统一配送,确保罪犯吃饱、吃熟、吃卫生。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五十条: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

谣言2:监狱环境差、阴暗潮湿?
罪犯的监舍走廊宽敞明亮,行进时礼貌有序。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五十三条:罪犯居住的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保暖。

谣言3:进了监狱,头发可以不用剪?
监狱为了便于管理,女性罪犯必须剪短发,男性罪犯必须剃寸头。
法律依据: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十条:保持个人卫生,按时洗澡、理发、剃须、剪指甲,衣服、被褥定期换洗。

谣言4:花钱托关系就能减刑?
各位罪犯家属,如果您接到声称只要花钱找关系,就可以让您在监狱服刑的亲人、朋友“早点出来”的电话,那一定是诈骗!切勿相信!花钱买减刑这一想法不可取,多劝在监内服刑的亲人、朋友遵守监规、好好改造,用实际行动争取减刑才是正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后,帮大家整理了一份防诈骗手册。
以下情况切勿相信!!!

来源 | 龙岩监狱
作者 | 陈科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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