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一条留言背后,都是一份牵挂,也是一份急切。手续怎么走、流程是什么、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高墙之内的事,对很多家属来说陌生又焦虑。
所以,我们决定做一件事,在公众号开设“读粉丝留言”栏目。定期整理后台大家提得最多、最关心的问题,一一作答。本期,我们将聊聊“亲属会见”的有关事项。

亲属要怎样申请会见,需要提前预约吗?
罪犯亲属会见无需提前预约,会见日直接到会见现场登记即可。部分监狱单位有会见预约,方便现场优先办理,具体请咨询所在监狱单位。
获取各监狱单位联系方式——
微信关注公众号“阳光闽狱”,点击“办事服务”→点击“联系我们”,可获取福建监狱各单位公众服务电话。



各单位的会见日安排如何查询?

1.关注微信公众号“阳光闽狱”

2.点击公众号主页下方“福建监狱”模块,进入二级菜单“福建监狱网”

3.在“办事服务”界面的“会见日查询”可了解相关监狱的会见时间安排

暂停会见的情形?
罪犯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期间;
被禁闭等处罚期间;
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社会事件影响等特殊情形;
会见过程中发生传递违禁物品、扰乱会见秩序、使用隐语暗语、使用手机录音设备、不服从现场警察管理等情形;
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或者有碍罪犯改造等情形。

会见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首次会见:
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
非首次会见: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未成年人可以凭户口簿会见。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护照。
有效关系证明:
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村委会(居委会或社区)以及公安机关、军队政工部门和相关政府机关(乡镇以上或政府组成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确罪犯与亲属关系的,可以视为有效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的还需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外国籍的还需提供本人护照。
会见人员持无效证件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有明显精神异常的,或酒后及其他异常行为的,不予安排会见。
罪犯会见人员的范围:
(养、继)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姊妹;(养、继)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外、养)祖父母、(外、养)孙子女;父母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监护人。特殊情形罪犯会见,请咨询各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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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监狱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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