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件事情
家属盼,服刑人员也盼
不是汇款到账,不是信件寄到
而是——
电话铃响

服刑人员根据需要每月向监狱民警申请一次,经监狱审批同意可通过监内专用亲情电话系统,给已登记备案的亲属拨打亲情电话。
通话人员范围有哪些?
通话对象仅限服刑人员配偶及其父母;(养、继)父母;(养、继)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监护人。
可以登记几个电话?
一般不超5个。

一般不算入服刑人员当月拨打次数,但考虑工作效率,其他人会优先安排。
温馨提醒
不准违规与亲属、监护人以外人员通话(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
不准使用隐语、暗语、手势、暗号等非法传递信息,或使用方言通话(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
不准编造、散布、传播违反宪法、法律等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不准鼓动亲属等通话人托关系、走门路,企图围猎腐蚀监狱民警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
不准捏造事实诽谤、诬陷、诋毁监狱民警,或虚构事实、夸大情况,教唆、怂恿、鼓动家属无理上访、信访。
不准传递其他服刑罪犯家庭情况、银行账户、电话号码等信息,实施借卡消费、变相赌博等隐性违规。
不准传递监狱安全警戒信息、民警信息、狱情犯情信息等有碍罪犯改造、损害监管秩序、危害监狱安全的信息。
不准传递其他危害社会安全、影响监狱公正严格执法的违规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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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监狱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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