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新医院罪犯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来源:福建省建新医院 时间:2022-12-21 09:53

报价人:  

福建省建新医院欲采购罪犯食堂物资(过渡性),现采取竞价采购的方式采购,该项目相关参数及要求如下,请有意向者前来报价。 

一、参数要求:  

肉类、蔬菜、生鲜、副食品、调味料等物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预算金额:30万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资格条件及要求:  

1、响应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等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报价人保证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等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出示原件)。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  

2、报价内容:本项目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竞价人以下浮率进行报价。结算价格按中标报价折算的下浮率进行结算。即:结算单价=基准价(市调采价)×【1-下浮率(报价下浮率)】。该价款包括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该金额包括中标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配送、服务人员的人工费、来往交通费、疫情防控及退换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3、报价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之后,由采购人依据部门相关规定成立的采购小组开启各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先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若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4、方法:经采购小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能响应本次竞价采购要求的,再对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以报价下浮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列,依次推荐为第一、二、三顺位备选供应商,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  

5、所有报价文件均由采购人存档,不再退还报价人。报价人如对本采购公告提交报价文件,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表示认可采购人在本采购公告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如报价人发生违反本次采购公告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次采购小组将按程序提请上级机关,将该报价人列入不诚信单位(自然人)名单,该报价人在今后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6、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7、结算方式: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按实结算,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于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的所有采购物资凭证、国家正式发票及相关结算依据,采购人核实票据真实无误后于30天内以转账方式付清上月货款。 

8、采购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罪犯食堂物资采购完成新一轮招标。 

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项目结束且验收合格后无未了事项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中途退出合同、未履行合同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应罚金或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违约责任:详见附件。 

四、 报价时间:应于2022122710:20到福建省建新医院大门口(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进入院内,准时在大门口现场统一接收,材料需密封)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需配合我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需提供个人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戴好口罩。  

报价文件要求: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人为委托报价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附上报价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只要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文林路57   联系人:余警官 联系人电话:0591-63180700   卢警官  0591-63180713  )  

  

五、报价单  

      福建省建新医院罪犯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报价单     

                                                             

项目名称 

报价(元) 

下浮率(% 

福建省建新医院罪犯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报价单位 

(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意 

事项 

1.价若超过最高限价300000元的为无效报价; 

2.报价栏内数字要书写端正,不得涂改,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填写要求:本项目以预算价300000元作为投标下浮率的填写依据。例如竞价人的报价下浮率为20%,则该竞价人在报价单中报价应填写为:300000元×(1-20%=240000元,下浮率应填写为:20% 

4、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的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结算价格按中标报价折算的下浮率进行结算。即:结算单价=基准价(市调采价)×【1-下浮率(报价下浮率)】。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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