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女子监狱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来源:福建省女子监狱 时间:2020-06-04 16:16

    福建省女子监狱按照职能分工不同,内设机构分为机关机构和基层机构。监狱机关共设15个正科级科(室),基层机构设8个普通监区(大队),下设24个分监区(中队);1个病犯监区(医院);1个特殊监区(大队);4个直属分监区(中队);4个直属机构。

  一、机关机构设置

  

按规范设置15个科(室),均为正科级机构。

办公室(法制科):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督促落实重要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负责综合文字、综合调研工作,拟订并督促实施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行政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和基层目标责任考核;负责依法行政、依法治监和政策法规研究、咨询、宣传,审核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联系协调监狱工作协会分会,组织开展理论研究。

刑罚执行科:拟订刑罚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办理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罪犯特赦、刑满释放有关工作;转递处置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办理外国籍、港澳台籍罪犯相关事务;负责狱务公开、执法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单位衔接、协调刑罚执行等工作。

狱政科(狱侦科):制订实施狱政管理和狱内侦查工作制度,拟订并督促实施监管安全防范措施;办理罪犯收押分配、分级处遇、押解调遣、考核奖惩、通信会见、离监就医、提审、解回、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等业务;负责罪犯在狱内犯罪预防、案件侦查和移送起诉等工作;负责罪犯耳目等情报网络建设和管理,开展狱内情报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和处置,指导排查管控狱内重点罪犯;协调周边单位和公安、检察、武警等部门,开展联防警戒;负责罪犯档案管理和信息统计。

生活卫生科:拟订实施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制度;负责罪犯饮食、被服、卫生管理,落实罪犯生活卫生标准及经费标准。指导病犯监区医疗、保健及卫生防疫;负责罪犯生活物资采购与供应管理。

教育改造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制度以及教学管理;组织对罪犯开展思想、文化、职业技术、心理健康等教育;指导罪犯危险性评估、心理矫治和项目矫正;指导罪犯出入监教育和监区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分类教育、个别教育、网络多媒体教育和亲情帮教、社会帮教等工作;组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评估;指导对顽固犯、危险犯和重点罪犯的教育转化。

劳动改造一科:综合协调罪犯劳动改造制度机制建设,拟订罪犯劳动改造计划,协调劳动项目准入;与监狱企业协调罪犯劳动管理,指导劳动岗位设置和罪犯技能培训;监督指导罪犯劳动场所和现场风控管理;开展民警劳动改造和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协调监狱企业制定生产计划,指导监狱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质量管理;负责罪犯劳动现场项目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做好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和维护;协调罪犯劳动奖励和处遇兑现,监督指导罪犯劳动考核、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政策的落实;承担监狱系统科技工作者协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劳动改造二科:组织协调监狱企业生产项目洽谈、引进,劳务加工业务承接、合同签订;组织协调监狱企业生产订单及生产物资运输的内部调配和管理;组织协调监狱企业劳务加工合同结算、资金回笼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狱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市场预测,开拓劳务市场,做好客户资信调查,处理客户投诉,跟踪客户信息意见反馈。

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

财务一科:负责行政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归口管理的财务会计核算与监督;负责行政资产的账务(价值)管理;负责民警、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费用发放以及有关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办理;负责行政与企业日常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审核把关职能,负责牵头组建临时采购小组、组织采购文件内外部评审、发布采购相关信息、做好采购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配合合同管理部门与采购职能部门或需求部门做好采购合同管理工作。

财务二科:组织协调监狱企业财务管理,编制企业财务计划;组织协调监狱企业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编制企业财务分析报告;组织协调监狱企业资产的账务(价值)管理;负责罪犯劳动报酬以及其他劳动奖励的审核和计提发放。

基建信息装备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警戒设施建设、警用装备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基本建设和信息化、各类设施设备、网络安全管理等制度;负责基建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承担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和组织有关软件购置、研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任务,做好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网络等管理工作;负责基建、信息化、安防项目等建设维保的现场管理,加强监管区内安防技术保障,落实监管警戒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检修;负责通讯通信设备、警用装备、被装的购置以及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承办土地、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统筹开发使用的有关工作。

纪律检查室:承担纪委的日常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民警职工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中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失职失责的,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反映党员、民警职工的检举控告,按权限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作出纪律处理、处分;受理党员、民警职工不服处理、处分的申诉;对党员、民警职工进行纪律教育和廉洁教育。

审计科:审计监督国家、本行政区域、本行业主管部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本单位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监督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监督技术改造、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其他重大投资活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情况;督促责任部门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政治处:落实党的建设、民警职工队伍建设,抓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党务、警务管理;负责党员、民警职工队伍的宣传、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民警职工工资福利、离退休费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监狱和监狱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劳动保护等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

老干部工作科:负责监狱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联系协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联系协调监狱“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人体育组织的工作。

二、基层机构设置

基层内设机构分为监区(大队)、分监区(中队)和直属机构两种类型。凡是直接关押管理罪犯的监管执法单位设监区(大队)、分监区(中队),同时根据监区职责和功能不同,监区(大队)设置分为普通监区(大队)、病犯监区(医院)、特殊监区和直属分监区(中队);对在执行刑罚、改造罪犯过程中从事辅助管理的单位,设为直属机构。

监区(大队)、分监区(中队)

普通监区(大队)。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监区、分监区和劳教所大队、中队建设的若干规定》(司法通〔1996131号)“一般按照每押犯500名左右设置一个监区(大队),每押犯150名左右设置一个分监区(中队),监区(大队)一般下设3个分监区(中队)”的原则,结合女监实际设置8个普通监区(大队),下设24个分监区(中队),序列统一从一开始按自然序号编制。负责监管普通押犯和组织罪犯从事习艺劳动。

病犯监区(医院)。设置1个病犯监区(医院),序号编制为九监区(医院),下设医务护理部、门诊(疾控)部、住院部和老病残犯分监区(中队),均为副科级,老病残犯分监区(中队)序号编制为二十五分监区(中队)。开展罪犯医疗诊治工作;负责新入监罪犯体检和罪犯年度健康体检;负责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情况进行初审和提请建议;负责罪犯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承担各类传染性疾病的监测、报告,定期开展罪犯健康教育;负责病犯监区(医院)后勤罪犯的监管教育改造;负责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的有关工作。

特殊监区(大队):即入出监监区(大队),序号编制为十监区(大队),该监区(大队)不下设分监区(中队)。负责罪犯入出监教育相关工作,建立新入监罪犯的服刑改造专档,了解掌握新入监罪犯的基本情况、认罪态度和思想动态;拟订并组织实施入监教育计划,组织新入监罪犯集中进行入监教育;组织入监罪犯教育情况考核;拟订并组织实施出监教育计划,组织临释罪犯进行改造强化教育及回归社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等工作;负责即将出监罪犯的谈话教育和出监鉴定,组织出监教育考核,开展刑释人员的跟踪评估。负责本监区(大队)后勤罪犯的监管教育改造工作。

⑷直属分监区(中队)。根据工作需要设置4个直属分监区(中队)。

直属一分监区(中队):负责罪犯伙食保障,做好食材验收和食品安全管理;负责食堂后勤罪犯的技术培训和监管教育改造工作。

直属二分监区(中队):负责集训罪犯日常规训、思想教育、队列训练、心理矫治和攻坚转化等工作;负责对重大违规的罪犯进行严管集训、规范矫正、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对有关罪犯按规定采取管控、禁闭、审查、转化等措施;负责对归队半年内的强化教育对象进行回访;负责本分监区(中队)后勤罪犯的监管教育改造工作。

直属三分监区(中队):负责劳动调度工作,协调企业组织劳动技术管理相关工作,集中管理外协技术人员;协调企业做好生产信息、质检、仓储、物流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分监区(中队)后勤罪犯的监管教育改造工作。

直属四分监区(中队):负责邪教类罪犯教育转化的相关工作,建档、拟定并组织实施教育转化方案、跟踪指导教育转化动态,以及开展集中攻坚转化等工作;负责未成年犯监管教育改造工作;负责本分监区(中队)后勤罪犯的监管教育改造工作。

直属机构。

指挥情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将指挥情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特勤中队(狱内1103个直属机构合并设置,挂牌为指挥情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特勤中队(狱内110)为其下属机构,实现职能整合、统一管理。

负责指挥情报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值班执勤、指挥调度、视频巡查、应急处突等业务工作;督办上级指示、命令和其他任务要求,承办有关信息上传下达;落实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负责警务督察工作,对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负责特勤中队(狱内110)规范化建设,督促特勤中队(狱内110)执行监狱内外机动应急警务,处置狱内突发事件,承担其他紧急重大执法执勤任务;负责监管区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警戒,承担夜间执勤点的值班、巡逻,协助巡查值班罪犯工作情况;负责督导罪犯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检查和维持罪犯出收工秩序,处置和调查罪犯重大违规,协助押解短期集训、严管、禁闭等重点罪犯;协助做好罪犯外诊、出监罪犯搜身检查以及协助参与送返刑释人员等工作。

内看守中队。负责监管区大门管理和相关区域安全警戒;负责进出监管区人员、车辆、物品的登记、检查等工作;负责内看守设施设备巡检工作;参与夜间执勤点值班。

教育矫治中心(危险性评估中心)。拟订并组织实施罪犯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的教学计划,承担相关教材、教案编写等工作;负责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与评估、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罪犯狱内危险性评估、出监危险性评估,组织实施项目矫正;负责狱内广播电视中心、罪犯教育网站、远程互动教学系统的管理使用。

会见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罪犯会见、便民服务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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