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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发文日期: 2020-07-27 09:54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及时更新,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福建监狱政府网站上查阅。

  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概况、机构设置、局领导简介;  

  2.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3.部门预决算信息;

  4.监狱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福建监狱门户网站(http://jyj.sft.fujian.gov.cn)、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福建省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可查阅本机关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87020031

  传真号码:0591-83739551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6号

  邮政编码:35000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监狱门户网站(http://jyj.sft.fujian.gov.cn),按照“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收”,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互联网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监狱门户网站(http://jyj.sft.fujian.gov.cn),按照“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直接填写。

  (四)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